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:2025年5月9日9:15-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;
6、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以及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66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,540,528,141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.6277%。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,512,027,163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.6171%;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62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,500,978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0107%。
公司在任董事9人,出席9人;公司在任监事3人,出席2人,监事叶盛芳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;公司副总经理李勇先生、张春峰先生、财务总监王彦鑫先生、董事会秘书苏超先生出席或列席了会议。
同意1,531,732,9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4291%;
反对8,572,9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5565%;
弃权222,2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144%。
同意19,768,8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.2089%;
反对8,572,9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.0132%;
弃权222,2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7779%。
同意1,531,883,2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4388%;
反对8,574,4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5566%;
弃权70,4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46%。
同意19,919,1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.7351%;
反对8,574,4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.0184%;
弃权70,4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465%。
同意1,532,085,6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4520%;
反对3,029,1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1966%;
弃权5,413,3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3514%。
同意20,121,5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.4437%;
反对3,029,1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.6048%;
弃权5,413,3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.9515%。
同意1,532,081,6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4517%;
反对3,029,1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1966%;
弃权5,417,3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3517%。
同意20,117,5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.4297%;
反对3,029,1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.6048%;
弃权5,417,3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.9655%。
同意1,537,158,11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7812%;
反对3,311,72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150%;
弃权58,3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038%。
同意25,193,95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.2018%;
反对3,311,72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.5941%;
弃权58,3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041%。
同意19,873,1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.5740%;
反对3,247,3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.3687%;
弃权5,443,5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.0572%。
同意19,873,1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.5740%;
反对3,247,3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.3687%;
弃权5,443,5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.0572%。
表决结果:该议案审议通过,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。
同意1,531,945,2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4429%;
反对3,011,7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1955%;
弃权5,571,1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3616%。
同意19,981,1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.9521%;
反对3,011,7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.5439%;
弃权5,571,1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.5039%。
同意1,537,292,2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7900%;
反对2,987,2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1939%;
弃权248,6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161%。
同意25,328,1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.6715%;
反对2,987,2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.4581%;
弃权248,6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8703%。
表决结果: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,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同意1,537,294,67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7901%;
反对2,999,9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1947%;
弃权233,5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152%。
同意25,330,51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.6799%;
反对2,999,9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.5026%;
弃权233,5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8175%。
同意1,520,274,96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.6853%;
反对14,687,075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9534%;
弃权5,566,1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3613%。
同意8,310,803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.0954%;
反对14,687,075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.4182%;
弃权5,566,1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.4864%。
同意1,520,295,66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.6867%;
反对14,681,775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9530%;
弃权5,550,7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3603%。
同意8,331,503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.1679%;
反对14,681,775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.3996%;
弃权5,550,70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.4325%。
12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〈金融服务协议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
同意21,316,15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.6260%;
反对6,989,3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.4691%;
弃权258,46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9048%。
同意21,316,156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.6260%;
反对6,989,36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.4691%;
弃权258,460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9048%。
表决结果:该议案审议通过,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。
3、结论意见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》和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2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《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》。